原标题:69万元新车开一年多要换发动机?济南市民:车有问题,索赔被拒
去年3月,济南市民袁先生花费69万元,购买了一辆奥迪Q7黑色越野车,新车还未过首保期,车内系统便提示要添加机油。然而,首次保养过后一个多月,车辆机油提示灯再次亮起,“一年多的时间出现了五次添加机油的系统提示。”
对此,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应称,车辆确实存在机油消耗的现象,但经过3次机油测试,消耗量并未超过国家相关标准。目前已经为客户申请更换发动机的维修方案,但对于客户提出的退换或者赔偿要求,暂不能接受。
花69万元购买奥迪新车
未过首保系统提醒添加机油
去年3月28日,市民袁先生在位于槐荫区经十西路3999号的山东润华天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入了一辆奥迪Q7黑色越野车,发票上显示的裸车价格为69万元。
提车三个月后,他在开车上班途中发现,添加机油的提示灯突然亮起,此时仪表盘显示的行驶公里数为4162km。“当时车子还没有过首保期,我第一时间联系了奥迪售后,对方称可能是需要保养,让去4S店。”第二天,袁先生前往4S店进行保养。
但让袁先生意外的是,首次保养过后还不到两个月,车辆显示添加机油提示灯再次亮起。“从去年3月底购车到去年9月份,新车一共使用6个月,结果三次提醒添加机油。”袁先生粗略计算后发现,每行驶2000多公里就需要添加一升多机油,他质疑车辆存在机油消耗量过大的问题。随后他再次询问奥迪售后,对方表示需要对车辆做进一步检查。
“去年新车首保完之后,一直在做机油消耗测试,截至到今年4月份,一共做了五六次。”袁先生称,每次做测试前都是车辆显示需要添加机油,添加量为1.25L。但4S店维修人员告知,由于机显偏差,实际上需要添加的机油总量在1.5L左右。“加满机油后,4S店会进行车辆可行驶公里数的测试,电脑测试完的数据直接上传给厂家。测试结果显示,机油消耗量确实很大。4S店上报厂家已达到换发动机的条件。”
今年4月20日,袁先生在润华天信4S店再次花费1637元进行汽车保养,保养单显示车辆行驶里程为15561公里。“保养时维修人员将原有机油排空,然后全部加满。”但时隔三个月后,袁先生发现添加机油提示灯再次亮起。此时,仪表盘显示行驶里程为18772公里。按照上述机油测试数据可粗略计算,从上次保养完到仪表盘再次提示添加机油,车辆共行驶了3211公里,机油损耗总量1.5L左右,平均机油损耗量约为0.47升/千公里。
根据2003年国家颁布的《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GB/T19055-2003》,其中明确规定了额定转速和满载时的油或燃油耗比不得超过0.3%。这意味着,每消耗100L燃油,发动机的机油消耗不应超过0.3L。这一标准适用于评估发动机的可靠性,并为机油消耗提供了规范的参考。此外,根据这一标准,每1000公里加机油0.2-0.3L被认为是正常损耗。
双方就解决方案未协商一致
4S店同意更换发动机,拒绝其他赔偿
对于袁先生所购车辆出现机油消耗过量的问题,润华天信4S店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客户的车辆确实存在机油消耗的现象,但经过3次机油测试,消耗量并未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上述现象出现的原因,该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应。“基于顾及客户的用车体验考虑,已经为客户提出解决方案,之前的维修方案是更换发动机的气门油封,但是客户不同意。经过多方努力,我们向厂家申请了更换发动机,目前厂家已经同意。”
袁先生对4S店之前提出的解决方案存在质疑,“4S店没有承诺换气门油封可以解决问题。这个方案也是他们自己出的,如果可以解决问题我同意维修,但维修后依然解决不了,是否可以给予退车,对此4S店一直没有回应。”另外,袁先生认可更换发动机的维修方案,但在他看来,新车更换发动机,不仅说明汽车本身就有一定问题,还会影响二次销售,造成车辆的贬值。袁先生希望4S店能给予相应的赔偿。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出于对客户关怀的角度,可以给予客户一次免费保养,但对于客户提出的退换或者赔偿要求,并不能接受。
业内人士称一个保养周期内
不应出现提醒
“一般情况下,车辆在一个保养周期内不应出现添加机油提示灯亮的情况。”市区一家汽车修理店负责人许先生介绍,汽车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机油,由于发动机技术不同,不同车型的机油消耗量也不尽相同,比如市场上涡轮增压(带T)车型的机油消耗量普遍大于自然吸气车型,相对于日系车、韩系车而言,德系车的机油消耗量一般会多一些。“例如奥迪第三发动机机油消耗量比第二代发动机要少,一辆车正常行驶,7000公里内不会出现添加机油的情况。如果1000公里机油消耗超过0.3升,已经超出了正常范围,一定要检查发动机是否存在问题。”
许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造成机油消耗量过大的原因很多,比如进气门导管磨损、油路渗漏等。但如果是新车,多考虑是发动机的问题。”另外,许先生介绍,更换发动机气门油封需要对发动机进行拆卸,会对发动机造成一定的损伤,对于车主而言,更换整车发动机反而相对安全有效。
针对上述事件,新黄河记者采访了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西文。黄西文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销售者在售出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积极履行修理、更换、退货等法律义务。车主购买的新车在一年内连出故障,4S店应当协助车主找到新车多次出现故障的原因。如果是质量方面的原因,要看是否达到退货标准,但一般要以专业机构检测为准。同时,针对在检测、维修过程中,可能导致车辆贬值的问题,车主可与厂家、4S店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赵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