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东新闻8月31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公开的处罚信息获悉,山东省立医院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违反《价格法》,被处没收2298475.36元,罚款360000元。
2021年08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鲁市监行处字〔2021〕19号”显示,山东省立医院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向患者收取的一次性注射器(20ml)费用超过出库金额,属违法行为。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法》,没收其违法所得2298475.36元,并处罚款360000元,共计2658475.36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8月17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