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障性租赁住房能否防止青年人才被商品房产“割韭菜”?
中新网山东新闻8月18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明确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对青年人才来说,这一举措是否能成为其不被商品房产“割韭菜”的良药?
从现实因素看,中国城镇化加速推进,涌现出庞大的租房群体,其中流动人口占较大比重。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国流动人口达3.76亿,比“六普”增长69.73%,主要流向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和大城市。这一群体外加中国每年庞大的毕业就业生,带来巨大租房需求。
而长期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供给则呈现重售轻租的现状,房屋销售调控、限购政策频发,但对租赁市场却缺少专门政策支持,造成租赁“短腿”的结构失衡状况。并且租赁房源大多为私房出租,户型面积、租金不确定性大,致使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也租不好房的问题尤为突出。
《意见》印发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这两个重磅事件都指向一处: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让青年人在城市里留得下,住得体面。
记者发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已被列为中国“十四五”住房建设重点任务。该类型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当下及今后,中国各地将大幅增加小户型、低租金房源,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不得不承认,当前,无论在一、二还是三线城市,相对较低的住房成本越来越成为吸引人才、留得住人才或是提升新市民幸福感的加分项。各地“竞争”也逐渐演变成人才的“竞争”,扩大租赁住房供给显得至关重要。
《意见》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切实增加供给。
有专家认为,《意见》可以说做好了顶层建筑,而具体落实还要地方政府的动作和决心。对政府来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是贯彻落实人民城市建设重要理念的体现,也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政府应了解和掌握真实需求情况,确定发展目标和策略,统筹协调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部门及水电气等专业机构,形成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大型房产山东区域的工作人员透露,从市场参与者角度来讲,最关注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会获得哪些政策支持,其中包括租赁用地、审批等。《意见》建立了新的审批机制,由城市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或授权牵头部门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明确了获得财政补贴的相关办法,细化了金融扶持举措,“这些政策给市场参与主体提供稳定的发展预期”。
在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房地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大海看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中国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并不是完全割裂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从保障性租赁住房覆盖的保障群体来看,主要有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中低收入家庭,“他们大部分暂时购房能力有限,缓解的是他们阶段性住房需求,实现‘人有房住’”。孙大海认为,这部分人在城市发展中是有成长空间的,通过努力工作既可以实现自身价值又可以增加财富积累,最终通过商品住房市场实现“人住好房”,“这是一个完整的成熟的住房体系”。
据住建部消息显示, 2021年,中国40个城市计划筹集建设9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年10月底前,地方政府部门将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