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东新闻3月8日电(张孝鹏)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日前发布并解读《支持青岛影视基地高标准建设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及其《实施细则》。据悉,作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影视“政策3.0版”,该政策共7条14项,聚焦关键环节进行精准扶持,将推动青岛影视基地产业再集聚、基地再提升、环境再优化,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影视基地。
得益于政策先行,十年来,青岛影视基地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中长期布局,始终保持产业链条与产业生态协同共进。从第一代政策(影视政策1.0版)注重扶持优秀影视作品制作和企业运营发展,到第二代政策(影视政策2.0版)注重扶持影视文化全产业链重点环节,到如今的第三代政策(影视政策3.0版)聚焦关键环节进行精准扶持,相比以往的政策,此次“若干政策”整体呈现“7个持续、3个加大、4个新增”的特点。
“7个持续”是持续支持影视企业运营发展,给予运营补贴最高500万元(人民币,下同);持续扶持作品拍摄制作,给予第一出品方或主要制作方制作补贴最高500万元;持续奖励热映(播)影视作品,院线电影奖励最高500万元,电视剧奖励最高300万元,网络电影、网络剧(含短剧)奖励最高200万元;持续奖励获奖作品,给予第一出品方奖励最高300万元;持续扶持影视数字技术应用,给予项目运营方扶持最高200万元;持续鼓励园区(企业)争先创优,获得国家、省、市影视工作重大荣誉的重点园区(企业)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3个加大”是在精品创作层面对影视作品加大扶持,特别是对入选中宣部(国家电影局)和国家广电总局重点支持的影视作品项目,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前置立项扶持;加大对后期制作项目的扶持,对实体入驻的后期制作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和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加大对招商平台的扶持,与园区招商平台和第三方招商平台共同推动青岛影视基地一站式服务和一体化招商。
“4个新增”是支持影视创研机构,3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研经费扶持;扶持微短剧基地建设,连续三年每年给予基地运营方最高150万元资金扶持,对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拍摄的优秀微短剧(含小程序剧)给予单部作品最高100万元的奖励;扶持影视衍生品开发;根据产业贡献每年奖励一批产业英才和产业新力量。
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一并发布。该《实施细则》就政策申报条件、申报平台、申报时间和扶持标准,以及项目评审和资金拨付等具体实施细则予以明确,标志着政策正式落地。据介绍,相对以往,青岛西海岸新区影视“政策3.0版”得到进一步优化延续,将持续推动青岛影视基地“影视+”全业态高质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