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措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山东三大经济圈内率先实现门票互惠
我省出台12条措施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本报记者吕传泉摄)
本报3月14日讯 伴随着春天的来临,以省会济南为代表的山东文旅也将迎来一个发展的春天。近日,我省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12条措施,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其中提出,推行国有景区“三权分置”改革,实行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置,推进国有景区“管委会+公司”管理运营体制改革,2021年3月底前选择6家国有5A级旅游景区进行试点,6月底前全面推开。
《措施》提出,我省将成立景区发展联盟,建立重点景区联动机制,在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内率先实现信息共享、客源互送、门票互惠。提高文化和旅游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权重,细化文化和旅游考核办法。提升“好客山东”品牌影响力,探索“好客山东”品牌授权使用、市场化运作,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可免费使用,形成“好客山东”品牌体系。统筹省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整合16市文化和旅游宣传资源,创新开展联合推介。整合各地优质资源,做大做强“领航型”骨干文化和旅游企业,征集培育“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
我省将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行动,每年举办“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山东人游山东”“好客山东贺年会”等活动。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实行淡季旅游景区门票特惠政策,建立美景山东、康养山东、演艺山东、游学山东、美食山东、乐宿山东、欢乐山东、好礼山东等八类要素型优质产品名录,到2022年培育20个左右节会品牌。
我省将建设康养旅游发展高地,在黄河沿线、优质海岸线、特色湖区山区、温泉集中地带等,建设一批高端健康体检、医学美容、养生护理、医疗保健等健康旅游项目,到2022年全省建成50个左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康养旅游基地。实施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工程,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带,申请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谋划一批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建立省级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2021年组织申报新一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第一批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此外,我省还将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开展“千村景区化”培育行动,到2022年打造景区化村庄100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100个、文化旅游小镇100个,到2022年全省三星级旅游民宿达到500家以上。同时,进一步激发夜间消费潜力,城市主题公园、主要景区景点和具备条件的文体设施要根据公众需求延长夜间开放时间。到2022年,认定6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争创10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在产业智慧化建设方面,开发建设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并制定智慧旅游项目分类标准,推进文化和旅游资源数字化,打造一批智慧旅游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