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制造业大省,制造业规模体量庞大,产业体系完备。“当前我省正处在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关键时期,制造业必须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中勇挑大梁,有必要出台一部先进制造业领域省级地方立法,将山东省发展先进制造业的目标原则确定下来、方向任务明确下来、权利职责固化下来,作为我省先进制造业法律政策体系的总牵引。”近日召开的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王茂庆就《山东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草案)》作说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条例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始终把“实用、管用、好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调研开路,聚焦山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面向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等不同层面,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立法的诉求期盼。“全面总结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通过立法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针对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谋划提出一揽子开创性、先行性强的条文规定,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王茂庆说。
条例草案就山东省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发力重点和发展路径进行明确,将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确定为重要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从强化创新理念、完善创新体系建设、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人才智力支撑、创新技改模式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持续增强先进制造业发展新动能。聚焦推动构建“热带雨林”式产业生态,围绕建立“6997”现代化工业体系、培育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提升重点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速高能级平台建设、保障重点制造业项目实施、市场主体梯次培育、完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作出了法规制度设计。强化组织、要素“两个保障”,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并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刘一颖 李欣悦 刘国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