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形成开放竞争、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更好发挥中介机构对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沂水分中心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紧密围绕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信用记录等方面加强管理,不断提升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效,确保招标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打造阳光交易。切实保障招标人依法享有的自主权,激发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主体作用的发挥,减少对代理机构的依赖,规范招标行为,招标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公司,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上传、开标、评标全流程电子化,合同签署线上提交,大大避免了人为干扰因素,交易项目在公开、公平、阳光环境下进行。
二是代理机构退出评标区,提高交易透明度。为不断优化专家独立评审环境,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沂水县分中心配备了智能门禁系统,评标室全部改造为独立评标间,评审专家刷脸进入评标区,到对应机位进行交易项目评审。代理机构退出评标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与专家在线交流,主管部门通过监控视频以及电子化流程实时查看评审过程。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与评标专家评标全程无“面对面”接触,确保交易项目评审公平、客观、公正透明。
三是加强代理机构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沂水县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密切合作,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招标采购新政策、廉政教育以及远程异地评审系统操作等培训,提高代理机构业务工作、交易流程、系统操作、工作规范等方面的水平,切实提高招标代理人员的服务水平,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四是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加强信用监管。积极创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发改部门及各行业监管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向发改部门报送市场主体不良记录信息,建立信用台账,形成诚信档案,警醒代理机构规范开展招投标行为,引导失信主体积极修复信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合法合规开展。
五是积极配合监督部门,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在项目交易过程中积极与各监督部门、公证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现场公证、线上监管、视频见证,规范代理机构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招投标各方主体的满意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安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