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部门联合发文:到2030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节能减碳,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建设、提升建筑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等方面细化22条具体措施,确保到2030年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山东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近期和中长期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法规政策和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建设方式加快从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绿色建筑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升,绿色建造方式加速推广,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建设领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到2030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等。
城市是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载体。根据《方案》,系统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首先要合理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稳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拆改留”到“留改拆”转变,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要加强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到2030年,全省各设区市的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提高城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到2025年,新增地下综合管廊120公里,设区市全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实现“双清零”,50%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县。同时,要增强城市绿化碳汇能力,系统推进多层级公园体系,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2025年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
在县城和乡村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不宜超过40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宜超过2公顷。要推广绿色低碳农房,同时推动可再生能源在乡村生活热水、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到2025年力争9个非通道城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
推动高水平绿色建筑发展,是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重要举措。《方案》提出要着力提升建筑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全面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以上,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同时,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3000万平方米,力争到2030年具备节能改造价值和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实现应改尽改。在建筑用能方面,积极发展城镇分布式光伏系统、清洁能源供暖等,逐步建立以电力为主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到2025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55%。发展应用绿色低碳建材,到2030年,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方垒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