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东新闻5月27日电 “巡察还没反馈,我们县原水利局局长就被留置了。”“纪委这么快就采取措施,看看以后谁还敢贪污。”日前,山东省聊城市委巡察组在集中巡察期间向东阿县纪委监委移交了一件问题线索,东阿县纪委监委收到线索后立即启动审查调查程序,巡察反馈前便对原县水利局局长采取了留置措施,不到2个半月便结束审查将其“双开”后移送司法,此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得到了民众的一致点赞。
这是聊城市坚持“边巡边移边查”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进一步强化巡察震慑效应,聊城市委巡察机构创新“不驻组的副组长”工作机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流程,推动“边巡边移边查”工作落实落细。对于巡中发现的事实清楚的党员干部具体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开通“绿色渠道”快查快结,力争在巡察期间或反馈前公布处置情况,不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不驻组的副组长”由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担任,不参与巡察组日常工作,参与问题线索研判。巡察期间,巡察组紧盯重点人和关键环节,聚焦工程建设、招投标、惠民政策落实等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发现典型问题、突出问题,锁定问题线索后,立即与“不驻组的副组长”沟通,对研判后可查性加高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对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利用前期巡察掌握情况,明确审查调查的重点和方向,对边巡边查问题线索进一步深挖细查,力争短时间内全面查清违纪违法事实,做到快查快审快结,形成即时震慑。
制度建立以来,聊城市共选派36名“不驻组的副组长”参与巡察工作,“纪”借“巡”威,“巡”借“纪”专,实现了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的“无缝衔接”,有力提高了问题线索质量和查办效率。2022年以来,聊城市委巡察共移交边巡边查问题线索29件,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县教育系统期间,1名县属中学副校长、1名县属中学财务人员主动投案,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力彰显。
聊城“不驻组的副组长”推动巡察问题线索精准发现、快速处置做法得到山东省委巡视办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下一步聊城将不断丰富完善“不驻组的副组长”工作机制,把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