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字”纲举目张,山东就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出明确要求
11月28日下午,山东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牢记宗旨、为民服务;勤政务实、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勇于斗争;清正廉洁、光明磊落……据悉,在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期间,山东就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介绍,全会认为,推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落实落地,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必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源源不断培养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委书记李干杰就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成长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一要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牢记宗旨、为民服务,始终坚持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依靠人民、仰仗人民,惠及人民、造福人民。三要勤政务实、真抓实干,处理好“显绩”与“潜绩”,“小我”与“大我”,“面子”与“里子”,“做”与“讲”的关系。四要敢于担当、勇于斗争,持续改变一个地方和领域的面貌,动真碰硬解决矛盾问题,坚决与歪风邪气作斗争。五要清正廉洁、光明磊落,拧紧总开关,常怀敬畏心,有权不任性,守规不逾矩。强调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机制,发挥科学规划的指导作用、用人导向的引领作用、培训实训的强基作用、容错纠错的激励作用、有效监督的倒逼作用,推动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