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东新闻4月29日电(杨俊 玄睦)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职称评审主体、适用对象、评审程序、参与各方权利义务等逐一作出规范,为山东职称评审工作铸好“新标尺”。
职称评审,是人才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既关系人才切身利益,也关系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实施办法》明确了‘谁能评’‘谁来评’‘评什么’‘怎么评’,是山东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的‘标尺’,将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优化职称评审管理,加强职称评审服务,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在过去,职称评审大多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参加职称评审,或多或少地存在“隐形”门槛,一些限制条件把很多人挡在了门外。《实施办法》坚持“同等对待、一视同仁”原则,打破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拆除“玻璃门”,搬掉“绊脚石”,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在内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职称标准条件的前提下,都可参加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和自由职业者评职称不再“无感”“无门”。
同时,《实施办法》打破过去职称评审“步步爬台阶”的弊端,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允许持有“山东惠才卡”、博士后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直接申报正高或副高职称;从省外、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实施办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针对不同职业、岗位、层次人才,分别建立评价标准,把最优秀的人才用最合适的标准评出来。“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四唯’倾向,将评价标准重点归纳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具体标准更加注重考核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
《实施办法》还明确将服务理念融入职称评审工作全过程,实行流程再造、减证便民,努力打造有温度的职称评审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培训,加强宣传,让评审单位熟悉新政策,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的活力,为山东锻造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引擎。”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