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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民法典进商会”活动在济南启动
2021年03月26日 11:10 来源:中新网山东

  中新网山东新闻3月25日电(记者 梁犇)“优化营商环境 民法典进商会”活动启动仪式25日在山东省温州商会举行,活动期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向省工商联和省温州商会、省浙江商会赠送民法典学习读本,并与山东省政协常委、省工商联副主席郭建礼共同签署“依法经营 规范交易”倡议书。

  王闯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良法善治的大国重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活动的行为指南、人民权利的序列体系、民事裁判的规范脑图。“民法典进商会”活动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工商联落实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与民营企业等商事主体共同打造民法典体系下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省法院将持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12项配套措施,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破产审判质效,防止破产中逃废债现象发生;加强产权平等保护,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加大涉案土地、海域使用权查封扣押专项清理工作力度;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经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和特邀监督员的作用,促进涉民营企业纠纷妥善化解,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判决,通过裁判明确规则、树立导向,优化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治环境,为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郭建礼指出,近年来,省工商联和省法院加强合作,重点推动形成全省各级工商联与法院的合作交流机制,积极推动工商联成立调解组织参与法院诉前调解,打造“法企面对面”等品牌,共同致力于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改善。省工商联将以“民法典进商会”活动为契机,增强企业家权利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企业的合规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让企业实实在在受益。

  启动仪式上发布了《山东法院买卖合同案件审判白皮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围绕企业家关心的民法典买卖合同部分做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