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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自贸片区设立1亿元“自贸助贷”资金池 护航外贸产业发展
2024年06月25日 15:58 来源:中新网山东

  中新网山东新闻6月25日电(张孝鹏)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青岛自贸片区”)日前正式出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自贸助贷”实施方案》,通过建立政府与银行、担保机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助推企业获得银行授信,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构建高效金融服务生态。

  据悉,青岛自贸片区设立1亿元(人民币,下同)“自贸助贷”资金池,其中5000万元用于对银行的风险补偿,4000万元用于对企业的贷款利息补贴,1000万元用于对担保机构的补贴。企业与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并自愿选择合作方。申请风险补偿或补贴的贷款仅限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自贸助贷”所服务的企业主要指在青岛自贸片区工商注册,纳税额大于零,资信评级符合监管标准,关键数据纳入片区统计,并符合片区主要产业发展导向的规上制造业、高成长性企业及有实际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青岛才企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自贸助贷的运营管理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咨询与协调服务。

  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通过青岛市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或信用中国(青岛自贸片区)“自贸助贷”专区提交事前资质审批申请。通过事前资质审批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按照企业实付利息的30%给予贴息。贷款利息补贴总额预算上限2000万元/年,外贸企业、规上制造业、高成长性企业补贴按4:3:3比例分配。每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20万元/年,超出预算按比例统一核减,企业申请贴息无需再进行资质审核。

  银行对放款前通过事前资质审批的企业提供的抵/质押贷款发生的本金损失,由风险资金池、银行按照5:5比例分担;银行对放款前完成事前资质审批的企业提供的信用贷款发生的本金损失,由风险资金池、银行按照7:3比例分担。按照上述规定进行风险补偿的,单一企业风险补偿不超过200万元,多家银行风险缓释按照贷款投放日期先后进行补偿。

  担保机构对放款前完成事前资质审批的企业在有效期内新增及续作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按照年化1%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500万元/年,风险资金池不予分担风险。

  “自贸贷”有效期从2024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30日,每年7月申报可享受的补贴。2022年3月青岛自贸片区出台的“自贸贷”同步废止,收回相应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

  未来,青岛自贸片区将持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出台“阶段型、见效快”的惠企政策,并做好宣贯及解读,切实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及满意度,以实际举措推动片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编辑:孙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