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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0处遗址入选国家大遗址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1年11月24日 11:00 来源:新华网山东/济南日报

  日前,国家文物局宣布印发《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力争到2025年,大遗址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基本成型。全国共有145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遗址及5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遗址,入选“十四五”时期大遗址保护利用规划。山东省共有10处遗址入选,数量位列全国第三位。其中,济南市的焦家遗址、城子崖遗址、大辛庄遗址、东平陵故城4处遗址名列其中。

  山东省共有10处遗址入选,数量排全国第三

  记者在《规划》的附件《“十四五”时期大遗址》名单中看到,山东省共有10处遗址入选,数量上仅少于河南的16处和陕西的15处。这10处遗址分别是:大汶口遗址、焦家遗址、两城镇遗址(含尧王城遗址)、城子崖遗址、大辛庄遗址、东平陵故城、临淄齐国故城、曲阜鲁国故城、杨家盐业遗址群、即墨故城及六曲山墓群(含琅琊台遗址)。其中,济南市的4处遗址分别是焦家遗址、城子崖遗址、大辛庄遗址和东平陵故城。

  另外,还有5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遗址,分别是长城、大运河、秦直道、蜀道和明清海防。在大运河遗址中包括山东的大运河南旺枢纽、河道总督署遗址;在明清海防中包括山东的蓬莱水城遗址。

  按照官方定义,大遗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及文化景观。

  “十四五”期间新增10至15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大遗址是实证中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的核心文物资源。《规划》明确,要坚持国家属性、考古支撑、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基本原则,通过加强大遗址考古工作、深化理论制度研究与科技应用、实施大遗址综合保护工程、提升大遗址展示利用水平、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发展等举措,确保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总体安全,大遗址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教育休闲、传承创新、传播交流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

  作为这份规划的基本原则之一,“坚持考古支撑”格外抢眼,在规划的数项主要任务中,“加强大遗址考古工作”排在首位。这意味着未来5年,考古研究将贯穿于大遗址保护利用全过程。

  《规划》提出了“提升大遗址展示利用水平”“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发展”两项主要任务,并且吸纳已有经验做法,如举办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化艺术周、建设一流遗址博物馆、实施大遗址研学精品工程等,促进大遗址展示利用从强调开放数量,转变为重视开放服务质量和效果。

  “六片、四线、一圈”为核心、以150处大遗址为支撑

  2005年,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印发了《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正式启动了大遗址保护工程。在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原国土)等部门支持下,国家文物局连续制定实施了“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大遗址保护专项规划,持续指导各地开展大遗址考古研究、文物保护、展示利用、文化传承等工作,初步形成了以“六片、四线、一圈”为核心、以150处大遗址为支撑的大遗址保护格局,评定公布了36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运河、丝绸之路和良渚、殷墟、老司城、元上都等7处大遗址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大遗址保护理念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大遗址保护利用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需要找准定位、创新思路、精准发力,继续发挥示范性、综合性、带动性作用,探索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