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印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21项硬核举措对涉企行政检查进行进一步的全面规范,通过清单化管理、数字化监督、流程化改革等方式,剑指“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无事扰企”等长期滋扰企业的痼疾,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这一政策有两大亮点:一是以清单确定“检查什么”,二是企业在清单之外可以“说不”。彰显了政府刀刃向内的改革决心,推动了“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政企互动新模式的构建,也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了新范式。
第一,以清单化管理理清政企边界,清单之外无检查。由山东省司法厅牵头组织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加强与权责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的衔接,形成全省统一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这不仅将原本分散于多部门的监管要求系统化、透明化,让监管有章可循,以达到从源头上遏制部门“多次检查”“重复检查”等扰企行为的目的,创造了透明的营商环境,更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经营规范样式。其实,类似举措山东早有试水,此前,沂源县发布《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涵盖22大类186条建议,帮助企业梳理“什么行为违法、怎样不违法”,以此帮助26家企业通过整改免于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还围绕重点行业编制跨部门依法经营指引,整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等关键信息,全面推行“一业一册”行政指导清单。精细化指导将“事后处罚”变为“事前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了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第二,以数字化监督保障检查的规范化,企业清单之外可“拒检”。“21条”的另一大亮点是全流程数字化监督,依托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实现涉企行政检查“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也就是说,执法人员在入企前需通过平台进行“云匹配”,为避免重复扰企,同一时间段对同一企业的检查需进行合并开展;检查时需扫码核验身份,并通过“云录入”实时记录检查内容。企业也可以通过“爱山东”APP等渠道对执法行为进行评价,由此形成“事前备案—事中留痕—事后反馈”的闭环。这不仅降低了现场检查频次,也让涉企检查变得更加透明、高效,更让企业面对“多次检查”“重复检查”等难题时敢于说“不”,将更多精力放在抓生产经营上。其实,“扫码入企”效果早有显现。据统计,上海市交通运输执法全领域自正式启动检查码应用工作以来,涉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了近30%。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检查扎堆”问题,“21条”不仅提出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打造“进一门,查多项事”场景,深化分级分类监管改革,对低风险企业“无事不扰”,对高风险领域精准发力,还鼓励进行“非现场监管”,通过数据分析、图像识别等技术手段替代现场检查,在线发现问题后,根据需要再进行扫码入企检查……这种差异化监督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为企业创造了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真正做到给企业“行方便”。
“21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出台似一场“及时雨”,直击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给企业更多生长的空间,真正迎合了市场发展的需要与企业发展的需求,从而激活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大众新闻记者张铭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