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引客入鲁”奖补办法征求意见 一架旅游包机将最高奖励10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开拓市场积极性,有效提振文旅消费,促进山东旅游高质量发展,省文旅厅官网近日发布关于《山东省“引客入鲁”奖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包括《山东省“引客入鲁”奖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山东省“引客入鲁”奖补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内容显示,奖补范围包括接待入境游客总量奖励、入境大团队奖励、境外市场开拓补贴、旅游列车专项奖励。其中,对同时符合入境大团队奖励、境外市场开拓补贴、旅游列车专项奖励中2项以上(含)的同一批次游客不进行重复奖补。
奖补资金最高累计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接待入境游客总量奖励、入境大团队奖励、境外市场开拓补贴累计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600万元,旅游列车专项奖励累计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在奖补资金总额范围内,可视情使用。当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对接待入境游客总量奖励的事前预报总额达到或超过100万元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该申报主体后续对接待入境游客总量奖励的事前预报。
具体奖补条件和奖补标准如下:接待入境游客总量奖励方面,在山东连续住宿2晚以上(含),且游览2个以上(含)收费景区。非远程市场,奖励最高不超过20元/人/天;远程市场,奖励最高不超过30元/人/天。
入境大团队奖励方面,组织入境游客乘坐旅游包机经山东空港口岸入境,在山东连续住宿2晚以上(含),且游览2个以上(含)收费景区。每架次超过120人(含)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架次超过60人(含)、不足120人(不含)的,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组织入境游客乘坐邮轮经山东海港口岸入境,游览2个以上(含)收费景区,每航次超过1000人(含)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航次超过500人(含)、不足1000人(不含)的,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每航次超过300人(含)、不足500人(不含)的,奖励最高不超过4万元;每航次超过150人(含)、不足300人(不含)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入境旅游游船奖励方面,组织入境游客乘坐游船经山东海港口岸入境,游览2个以上(含)收费景区。每航次超过500人(含)的,奖励最高不超过4万元;每航次超过300人(含)、不足500人(不含)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每航次超过100人(含)、不足300人(不含)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
公告称,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dswltdw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引客入鲁’奖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0日。 (济南报业全媒体记者:石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