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近日公开的信息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齐鲁银行”)临沂沂南支行因存在贷款“三查”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时任齐鲁银行临沂沂南支行市场营销部主任龚超因对此负有责任被警告。
据了解,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齐鲁银行还曾因多达15项的违法违规,领到千万级罚单。
2024年1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齐鲁银行因存在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费用、违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房地产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管理不到位等15项违法违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495.13万元,其中,总行1375.13万元,分支机构120万元。
同时,时任齐鲁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陶文喆,时任齐鲁银行营业管理部总经理韩明磊,时任齐鲁银行济南山大路支行行长贾镔因对上述部分违规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或警告。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23年12月28日。
此外,2023年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齐鲁银行被查获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等8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63.78元,罚款297.5万元。
历年年报数据显示,近年来,齐鲁银行业绩增速持续放缓。2021年至2023年,齐鲁银行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28.11%、8.82%、8.03%,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20.52%、18.17%、18.02%。
齐鲁银行披露的2024上半年业绩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64.12亿元、归母净利润23.4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53%、16.98%,实现营收、净利双增。但其营收增速较去年同期近腰斩,创A股上市以来最低增速。
齐鲁银行官网显示,该银行成立于1996年6月6日,是中国首批、山东省首家设立并引进境外战略投资的城商行,对外投资济宁银行、德州银行,是山东城商行联盟第一大股东。2021年,齐鲁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