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设施农业总产值达到5500亿元,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产量占比分别达到60%、88%、82%,机械化率分别达到60%、65%、58%。到2030年,全省设施农业总产值达到6600亿元,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产量占比进一步提高,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设施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近年来,山东把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作为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主渠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主方向、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主阵地,全省60%的蔬菜、80%的水产品、86%的畜产品都来自于设施农业。为了进一步深入挖掘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和盐碱地综合利用潜力,构建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格局,增创山东农业发展新优势,《实施意见》提出开展“六大行动”。
开展设施种植集约化改造行动。聚焦设施蔬菜、水果、食用菌传统优势产区,整县推进老旧低效设施改造,推广高效宜机棚型;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推广新品种、新机械、新技术、新模式,建设大跨度钢构大棚、大型连栋温室等高端设施。到2025年,指导30个县(市、区)完成老旧设施改造提升任务,建设10个以上国家级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主体)。
开展设施畜牧现代化提升行动。推广生猪和家禽多层立体养殖、奶牛智慧养殖、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驴、兔、蜂等特色畜种高效集约养殖;加大畜禽屠宰成套设备研发应用,增设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车间、冷藏车等设施,提高肉品储藏和冷链运输能力。到2025年,累计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530家以上,培育种养结合样板典型150个,建设“航母型”全链条健康肉预制菜领军企业30家。
开展设施渔业智能化建设行动。加快建设工厂化养殖车间,推广多营养层次、立体生态养殖模式;以海州湾、庙岛群岛、黄海冷水团深远海养殖区为重点,大力发展重力式网箱,适度发展桁架类网箱和管桩围栏,有序发展养殖工船;在沿海重要渔区和台风路径海域,强化渔港公益设施建设,拓展渔港多元服务功能。到2025年,改造提升池塘15万亩,新增工厂化循环水养殖100万立方水体,建设3个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5个国家级渔港经济区。
开展设施农业空间拓展行动。发展盐碱地特色农业,发挥盐碱地资源优势和盐碱果菜品种特色,发展节能防寒、排水压盐的新型日光温室,建设一批1000亩以上的设施种植园区。利用中重度盐碱地,建设肉牛、肉羊等标准化养殖场。利用低洼盐碱地,选择适宜的南美白对虾、大闸蟹等品种,建设单个池塘10—30亩、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设施渔业养殖场。
开展设施农业科技支撑行动。推动设施种业振兴,加快高端专用品种进口替代;开展现代设施农业技术攻关,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每年征集发布一批现代设施农业主推技术、推广一批成熟技术模式;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集中突破现代设施农业成套设备、智能机器人等,加快补齐设施农业关键技术装备短板。
开展设施农业融合发展行动。推进设施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科学规划设施种植、养殖、加工、仓储、物流、销售布局;培育设施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引导“齐鲁农超”等农副产品展示交易平台做大做强,推动设施农业优势产地、产品加工基地与生鲜电商合作,发展冷链储运、连锁经营、直采直供等新型营销方式;完善仓储物流设施,到2025年,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5个以上、省级产地冷链集配中心50个以上。
另外,《实施意见》明确,统筹相关财政政策,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重点支持范围。落实用地用电政策,推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现代农业设施,合理安排现代农业设施用地,鼓励利用“四荒地”等闲置资源发展现代设施农业。落实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农业用电政策。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推行“企业投资+园区生产+农户按揭经营”等模式,推动设施农业进园区,引导农民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集约生产,共享发展红利。
(大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