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放公积金贷款政策“礼包”
新年伊始,多地推出或施行公积金新政,满足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需求。2024年1月4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上海、海南、山东济宁、河南洛阳、云南曲靖、山东菏泽、福建漳州等多地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主要涉及延长贷款期限、提高贷款限额、降低首付款比例、扩大使用范围等。在分析人士看来,新年伊始是房地产市场政策蓄力的关键期,预计后续将会有更多城市出台相应政策,因城施策持续体现,未来公积金政策将继续优化。
公积金政策“礼包”陆续下发
1月3日,山东济宁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及最长贷款期限进行调整,《通知》明确,将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由“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调整最长贷款期限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上述政策将自1月10日起施行。
同日,河南洛阳印发《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措施》明确,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对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将公积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合同备案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对多子女家庭实施差异化政策,租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限额可上浮50%;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计算贷款额度时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上海则优化了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并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规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该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新年伊始,多地密集出台公积金新政是积极落实相应政策,是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体现,在此节点推出或施行也明确上述举措会作为各地重点工作推进。
阶段性政策常态化
为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除推出公积金贷款新政外,个别城市还将此前阶段性政策调整为常规政策。
例如,福建漳州调整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为常态政策,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次申请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全市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结合商业银行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多子女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住房租金的,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同时,福建漳州还优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确漳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加装电梯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表示,新年伊始,多地密集出台公积金新政旨在继续创造宽松的购房政策环境,促进购房需求释放,提升楼市活跃度。同时,个别城市将此前阶段性政策调整为常规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策松绑仍在持续,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仍为主要手段,持续的或者长期的松绑支持不仅有助于购房需求的稳定释放,也有助于市场信心的逐步恢复。
“多地公积金政策延长贷款期限、提高贷款限额、降低首付款比例、扩大使用范围等对购房者而言是利好举措。”关荣雪指出,这意味着短期或前期购房压力有所减轻,尤其是相较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能够享受到更低的贷款利率,购房者支付利息的成本压力相对较小,合理住房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谈及后续趋势,关荣雪认为,新年伊始是房地产市场政策蓄力的关键期,预计后续将会有更多城市出台相应政策,因城施策持续体现,未来公积金政策可能会在“认房不认贷”“商转公”等方面继续优化。
“预计后续其他城市也会跟进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物业费、保障性住房等都可以尝试与公积金政策有效结合,以促进公积金进一步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严跃进说道。
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