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赵恩 上海报道
10月18日,上海浦东警方通报,确认宁波市镇海区发现的女童遗体为浦东失踪女童黄某某。10月19日,对于是否应当追究女童父亲的责任,有律师告诉海报新闻记者,不只在网络上,此问题在律师圈中亦有较大争议。
上海九州通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逾白介绍,支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观点普遍认为,女孩父亲作为监护人,疏于履行监护职责,将女儿独自长时间留在沙滩上,符合过失犯罪“疏忽大意”的罪过模式,并且导致了女孩溺亡,应当追究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不支持追究刑事责任的观点则认为,父亲将女孩独自留在沙滩上,确实增加了危险因素,但并非必然导致死亡后果。此外,女孩的家庭已经遭受了丧女之痛,再追究刑事责任无异于雪上加霜。
对于是否应当追究女童父亲的刑事责任,陈逾白持支持态度。他表示,对于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履行不到位所导致的种种后果,我国在刑事立法上存在空白。
山东泽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吕丰伟认为,虽然此事舆论影响非常大,但法院一般不会这么判。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根据父母主观过失的程度、发生事故的意外程度等综合确定是否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
据浦东警方此前通报,经法医勘查检验,黄某某死亡时间与其失踪时间基本吻合,遗体衣着完整,无暴力性损伤,符合溺水死亡特征,排除刑事案件。目前,相关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