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文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 力争“十四五”末全省老字号企业营收规模超3200亿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老字号企业整体营收规模超过3200亿元,培育形成一批老字号骨干企业。
根据《意见》,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老字号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体系基本建成,健全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树立“山东老字号”公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老字号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老字号高质量发展成为“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品牌建设重要内容,全省老字号企业整体营收规模超过3200亿元,培育形成一批老字号骨干企业。
在夯实老字号保护体系方面,山东将强化知识产权、文化遗产、原址风貌保护。其中,运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等法律手段,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名称和商标的保护力度;引导老字号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省老字号企业协会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面向老字号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将“山东老字号保护发展工程”列入齐鲁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重点项目,开展老字号保护发展的基础性理论研究。将老字号传统技艺纳入国家、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博物馆登记备案、列入名录,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遗存认定为文物,推动各级政府将具有重要价值的老字号文物遗存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并进行修缮保护。
将符合要求的老字号建筑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杜绝拆除承载老字号有关功能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开,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推动各地对老字号建筑改造修缮,在原址原貌基础上,开设老字号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文化馆等。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对老字号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区域进行整体保护,明确空间形态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