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山东省仍处于防汛关键时期,局地强降雨频发,强降雨落区与前期强降雨落区易重叠,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等风险较高,山洪灾害防御形势异常严峻。省水利厅今天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山洪灾害防御各环节抓实抓细,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值班值守、监测预报、隐患排查、预警发布、提醒转移等“测防报”各项责任和措施。
在前期多轮排查的基础上,各地要进一步开展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沟道岸坡、河(沟)道淤积、阻水建筑、不利行洪河流地貌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力消除山洪灾害隐患。将位于河道弯道顶冲处、陡坡沟口处、跨沟道路桥涵可能堵塞壅水等危险区域纳入山洪灾害危险区,更新危险区清单。在降雨期间安排专人巡查,一旦发现异常或有成灾迹象,坚决果断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
在监测预报预警方面,要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降低预警阈值,提前进行山洪灾害风险预警。确保预警信息精准传递至基层一线、相关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提前劝离当地群众、景区游客和项目施工人员等。尤其在夜间或凌晨群众警觉性较低的时期,要落实叫应机制,做到预警信息发得出、有反馈。通过预警短信、天气预报等多种渠道共享有关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提醒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共同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督促地方落实包保措施,根据监测和预报降雨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请基层地方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必要时提前撤离受威胁区域群众,做到应转尽转、不漏一人。要特别做好老人、妇女、留守儿童、外来人员的转移避险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强化巡查警示,加强已转移人员管控,在山洪预警解除前,严禁擅自返回,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近期,山东省中北部降雨频繁,省水利厅和省气象局14日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预计14日20时至15日20时,青岛、烟台等市局部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蓝色预警区域包括:崂山区中北部、即墨区东部、莱阳市南部、海阳市西南部。各地应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方垒 霍德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