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东新闻7月14日电(记者 胡耀杰)青岛银保监局官方网站12日对外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其中,青岛银行共计被处罚160万元(人民币,下同),涉及违反房地产信贷政策等。
青岛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分别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莱西支行处罚款40万元,对港口支行处罚款80万元,共160万元。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相关人员徐红、盖波、孙刚处以警告。
此次公布的信息显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严重违反房地产信贷政策”,相关人员徐红对此承担责任,并被处以警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发放虚假交易的按揭贷款、向提供虚假材料的客户发放按揭贷款”,相关人员孙刚对此承担责任,并被处以警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用于申请再贷款专用额度的贷款被挪用于购买房产和理财产品”,相关人员盖波对此承担责任,并被处以警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