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1月底,山东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310.5万户,同比增长11.92%。各类市场主体大量涌现,传统监管难以为继,必须对监管方式进行彻底变革。
近年来,山东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大力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着力构建监管对象差异化、监管资源集约化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
“预付宝”监管资金
不再担心商家跑路
“每笔花费通过银行划给商家,再也不怕钱没花完商家跑路了!”今年9月28日,全国首个“区块链+”预付式消费协同服务平台“威海预付保”上线。当天山东威海市民李秀英成了首个“尝鲜人”,她在蛋糕店选好蛋糕后,打开平台上该店“会员卡”,手机界面即显示出了预付款余额和消费记录等信息。
近年来,由预付式消费引发的转卡退卡难、商家携款跑路等问题,成为全国消费投诉热点。2020年,仅威海市市场监管系统受理的预付式消费投诉就有3589件,涉案金额808.1万元。
为破解这一全国性消费监管维权“老大难”,威海积极探索新的预付式消费治理模式,在全国率先建设预付式消费协同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消费者的预付款集中存放于银行的预付款托管账户。消费行为完成后,经消费者确认,当次消费金额从预付款中清分划转给商家。若商家违约或跑路,预付款则从银行预付款托管账户退还给消费者。
“这样形成了消费付款、管理、赔付的“闭环”,真正做到让消费者、商家、银行、部门四方受益。”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于继东介绍,平台投入运营后,部门提升了消费监督效能,消费者的资金安全有了保障。同时,平台兼顾商家利益,可降低商家运营成本,提高商家触客效率,第三方数据服务和接入商家经营数据,能有效支持平台银行对商户的信用贷款,解决融资难问题。
据统计,“威海预付保”首批上线零售餐饮、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企业有270家,目前办卡人数1200人,发卡金额35.91万元,核销次数5100余次,点击率每天1000人次。今年12月13日,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威海召开,推广建设应用“预付保”相关经验,推动全省预付式消费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重点领域差异化监管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山东聚焦企业从开办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改革力度,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将企业按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A、B、C、D、E五类,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实行差异化监管。”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分类结果每月动态更新,对诚信守法企业大幅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量做到“无事不扰”,对风险等级高的D、E类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越来越多企业也越发重视信用记录。“我们公司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纳入严重失信名单,这两天内不能修复就没有资格参加投标,这下该怎么办?”近日,招远市一家汽车服务企业负责人找到信用修复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听取该企业的诉求后,迅速开展调研判断,认为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信用修复。随即向企业发送信用修复材料,并现场指导企业填写并整理相关资料。
“用好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的指挥棒,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建立了涉及36个备忘录、132项惩戒事项的联合惩戒清单,并以“共享”为支撑,创新联合惩戒方式,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失信信息嵌入重点领域审批、监管业务系统,共享其他监管部门。同时,依托公示系统(山东)建立协同监管门户,开通了黑名单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功能,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此渠道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山东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动态调整“不罚”“轻罚”清单,共涵盖29个行政执法领域,涉及374项违法行为,比2020年增加88项。
整合流程精准监管
减少涉企重复检查
近年来,围绕校外培训、机动车检验、房地产经纪机构、港口危险货物经营、商业预付卡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A级旅游景区、肥料生产企业、星级饭店、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等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38个热点领域,山东集中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13次,检查市场主体近4.1万户。
“通过整合执法资源、集中监管力量,联合检查一次到位,有效解决分段监管、分散检查的问题,提升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山东省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侯西栋说。
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山东进一步细化集中抽查工作,规定为抽查任务设置、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抽查检查、公示检查结果、结果后续处理等6个环节,保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从任务发起、抽查执行、后续处理、结果公示、信息共享全程留痕,真正做到来源可溯、过程可查、责任可追。
山东还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各级各部门监管行为数据纳入一体化网上平台运行,深化监管数据共享应用。目前,已汇聚各类监管数据1.16亿余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杨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