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潍坊、济南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面向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后,这一举措将在全省推广。
经山东省政府同意,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各市分批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密及重点安保单位、企业生产区域除外)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同步制定配套管理服务制度,采用信用评级等方法,加强停车秩序管理,第一批名单应于2021年10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名单应于2021年年底前公布。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区、居民区的车位所有人、管理人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等经营模式,提高现有停车泊位利用效率。
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停车需求紧张的城市,可将新建小区配建标准提高至1:1.5,严禁少配或挪作他用;停车收费差异化定价,鼓励对15分钟以内短时停车实行免费。
对于社会关注的停车收费,《实施意见》提出,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停车收费定价应实现差异化定价,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鼓励对15分钟以内短时停车实行免费。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解决就医停车难、停车贵,从今年8月底开始,潍坊市各大医院、医疗机构陆续将院内停车位向患者及家属免费开放。截至目前,潍坊中心城区以及县市区273家医疗机构共不限时免费开放车位32939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