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察组发现山东莱州:申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涉及10多项证明
为年满60周岁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人提供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是一项重大的民生事项,能让广大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但近日有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山东省部分地区申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程烦琐、证明多。
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督查组深入山东省莱州市核查,发现情况属实。
督查组发现,在莱州申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最多需涉及10多项证明。督查组深入镇街、村居进行走访调研,申请奖励扶助的人员,除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已有子女状况证明以外,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收养证,注销户籍证明,死亡证明,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尽管山东省近年来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系统,但基层反映,在实际工作中纸质材料一样也没有减少。
督查组实地走访了解到,每年这项工作开始后,一般由村妇女主任收集符合条件老人的相关资料,报到乡镇计生办统一办理。由于很多农村家庭青年在外务工,家里只有老人,很多手续都需要农村干部陪同办理。经常会遇到老人几十年前的结婚证、离婚证遗失的情况,这时候农村干部需要陪同老人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状况证明,或去法院调取当年档案出具离婚判决书;有时候碰到丧偶的,还要陪着老人去公安部门或者医院出具死亡证明。
“十五年来一直这样,各种纸质证明没有减少一样,明明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就可以解决的证明,却非让老百姓‘跑断腿’,真是劳民伤财。”一些基层工作者也反映工作程序烦琐复杂。
根据督查组反馈情况,莱州市决定取消申请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改为由卫健局到税务局进行数据比对。立即从市级层面建立基于大数据应用的信息管理软件,重新优化申请流程,力争打造无证明申请事项。
督查组建议,山东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信息整合和数据共享力度,不要让惠民政策因为缺乏温度的执行成为群众“槽点”。要让群众更多享受到大数据带来的便利,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原标题:60周岁以上老人申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涉及10多项证明)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