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机关企事业限期接种新冠疫苗
近日,山东、山西、江西、浙江等多地发布通知,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限期完成疫苗接种,截止日期定在7月18日、25日、26日、31日不等。
据菏泽市牡丹区政府官网消息,7月12日,牡丹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我区常住居民(户籍不限)均有义务主动接种,7月18日前,请未接种人员完成第一针接种。7月18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全部实现接种清零。
淄博临淄区、博山区、高青县也发布了类似通告。
上述三地在通告中提出,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需接种,7月25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区(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6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
7月25日前,全区(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行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行业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满18岁的高中毕业学生,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此外,山西汾阳,浙江绍兴、宁波、龙港,江西等地也发布了相关通知。部分地方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7月31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3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
济南两区发布:将查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
日前,济南市莱芜区及济阳区相继发布通知,将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停车场地、影院剧院、景区景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救助机构、福利机构、公共洗浴、美容理发、歌厅网吧、游戏娱乐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时,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
居民出入以上公共场所时,需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未接种人员须登记个人信息,严格落实各项防护要求,并尽快完成接种。
据济南市疾控中心消息,截至7月12日,济南市累计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1184.47万剂次,其中完成第一剂次接种的613.64万人,完成第二剂次接种的533.52万人。
济南市18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为82.59%,60岁及以上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尚未达到60%。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济南市将继续开展18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和第二、第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同时,着力提高60岁及以上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比例。
来源:澎湃新闻、鲁中网、新黄河、舜网-济南日报
综合、编辑:赵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