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喻琰
杭州女孩洛洛(化名)的微博停留在2019年10月17日凌晨2时17分:“原来晚上的钱塘江这样美”。
2021年1月24日,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和事佬》以现实版“樊胜美”为题报道了女孩洛洛的经历。2019年10月17日凌晨,洛洛在钱塘江边散步,遇到涨潮,被浪拍走后死亡。事发后公司给予女方家属补偿6万元,此后家属又向公司索赔35万。
《和事佬》节目报道里,洛洛公司负责人指洛洛生前长期遭受家庭索取,而赔偿款将用于为洛洛的弟弟买房。在节目播出的画面中,公司负责人拿出洛洛母亲与洛洛弟弟的微信聊天记录,并当场质问洛洛的父母。1月27日,据荔枝新闻报道,公司回应称,此事已于2019年11月解决,公司总共给了洛洛家属16万。
澎湃新闻注意到(www.thepaper.cn),节目播出后,在微博上,微博话题“去冰洛洛七分甜”,截至1月28日晚10时许,阅读量已达1942万。
24岁的洛洛的经历引发了网友的同情,网友认为她独自在杭州打拼,去世后还被父母利用,将她与电视剧《欢乐颂》中的“樊胜美”相比。
随着舆论发酵,多家媒体针对此事发表评论。
1月27日,新华网刊发评论《新华网评现实版樊胜美》称“标签易贴,心结难解”。其中指出:都什么年代了还重男轻女?如果无限 “盘剥”女儿以供养儿子,结果只会害了女儿也害了儿子。
该评论认为,父母应关心孩子飞得高不高,更要关心孩子飞得累不累。“与其关注孩子收入有多高,不如关注孩子开心不开心,多倾听。”此外,家长要多向孩子示爱,少向孩子索取。最后,家长应一碗水端平,像对待儿子一样对待女儿。
面对“樊胜美”式的父母,除了谴责,还有别的方法吗?27日,媒体人易之在新京报刊文称,除了道德谴责洛洛的父母之外,能否用法律或制度机制实现对“啃女型父母”的约束,也有探讨价值。“对于某些父母过度索取的行为,并非没有约束性举措。一旦逾越了应有分寸,变成了精神侵害,对妇联、社区等基层单位来说,该介入也当介入,而不能只将其当做家事。”
28日,上游新闻刊发评论称,长期以来,原生家庭的各类问题,似乎是无解的。一方面作为儿女难以切割和父母的亲情连接,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法对“原生家庭”的伤害(家暴除外)进行定性和约束。但值得思考的是,一旦父母“过度索取”的行为,对子女造成了精神伤害,是否可以用法律或制度实现对“啃女型父母”的约束?
也有评论反思,为什么洛洛非要和“樊胜美”联系在一起?27日,澎湃新闻马上评栏目开发评论指出,社交媒体的传播,把焦点放在所谓“现实版樊胜美”上,已经使该事件的相关讨论偏离了正道。
“更完整地呈现和分析事件全貌,而不是匆匆忙忙贴标签,是舆论更应当秉持的价值追求。”该评论称。